服務條款(Terms of Service)
最後更新:2026-06-17 生效日期:2026-06-17
非官方服務聲明:「ntnu.cc 子網域申請與管理平台」(下稱「本平台」,網址
domain.ntnu.cc)由個人維運,並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下稱「師大」)官方提供之服務,與師大無官方隸屬、代理或背書關係。
一、服務範圍與性質
- 本平台提供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生以校園帳號申請、自助管理
*.ntnu.cc子網域之服務。 - 本平台僅提供 DNS 指向(naming/pointing)功能,不儲存、不代管、不審查使用者網站之內容。使用者之網站內容係存放於其自行選用之主機(如 GitHub Pages、Vercel 或自架伺服器)。
- 使用者就其子網域所指向之一切內容、行為及後果,應自負全部責任。
二、資格與帳號
- 使用本平台須以有效之 NTNU 帳號透過 Google OAuth 登入,且電子郵件網域須屬於
ntnu.edu.tw或gapps.ntnu.edu.tw。本平台不開放非 NTNU 帳號註冊。 - 使用者應確保帳號資訊正確,並對帳號下之一切活動負責;身分採實名可追溯機制。
- 首次登入須同意本服務條款、隱私權政策及可接受使用政策(AUP),同意紀錄將留存時間戳記以資佐證。
三、子網域之申請與管理
- 配額:每位使用者預設最多持有 3 個子網域,管理員得視情況調整。
- 命名規則:須符合命名格式並避開保留字/黑名單(基礎建設字、平台/權威字、釣魚高風險品牌字、不雅字詞等),詳見 AUP 與平台說明。
- DNS 政策:自助面板僅允許
A、AAAA、CNAME、TXT;MX、CAA受限並可能觸發人工審核;禁止NS、SOA、DS、DNSKEY等委派/簽章類型;每子網域紀錄上限預設 20 筆。 - 審核:申請須經管理員審核,本平台保留核准或駁回(附理由)之裁量權。
四、有效期、續用與撤銷
- 子網域有效期為自核准日起 1 年。本平台將於到期前 30 天與 7 天寄送提醒。
- 逾期未續用者,將依序進入暫停 → 寬限期 → 撤銷並刪除 DNS 紀錄之流程,以避免懸置紀錄遭接管。
- 本平台有權於使用者違反本條款、AUP 或法令、或經主管機關/校方/司法機關要求時,隨時暫停或撤銷任一子網域,並得不經事前通知。
五、使用者義務與禁止行為
- 使用者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及本平台 AUP,不得從事釣魚、詐騙、散布惡意軟體、侵權、冒充官方或他人、垃圾郵件、散布違法內容,或危害平台安全之行為。
- 因網域含有「ntnu」字樣,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誤認其子網域為師大官方服務。
- 詳細禁止行為以 AUP 為準,AUP 為本條款不可分割之一部分。
六、智慧財產權與通知/取下
- 本平台尊重智慧財產權,並比照著作權法 ISP 避風港(§90-4~90-12)之精神,建立通知/取下流程與聯絡窗口,對重複侵權者得停權。
- 權利人或第三人得依《通知/取下流程與檢舉窗口》文件提出檢舉,檢舉信箱為
[email protected]。
七、免責聲明
- 本平台以「現狀(as-is)」及「現有可用(as-available)」提供服務,雖以 99.9% 可用性為目標,但不保證服務不中斷、無錯誤或永久可用。
- 本平台不對使用者網站之內容、可用性或安全性負責。
- 對於因 Cloudflare、Google 等第三方服務、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本平台之事由所致之損害,本平台不負賠償責任。
八、責任限制
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本平台維運者對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,就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間接、附隨、衍生性損害(含但不限於營業損失、資料毀損、商譽損害),不負賠償責任。
九、賠償/補償(Indemnification)
使用者同意,因其使用本服務、違反本條款或 AUP、或侵害他人權利所引起之任何第三人請求、訴訟、損害、罰款及合理律師費用,應賠償並使本平台維運者免於損害。
十、條款變更
本平台得隨時修訂本條款,修訂後將更新「最後更新」日期並於平台公告。使用者於變更生效後繼續使用,視為同意修訂內容。
十一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-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- 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(除法律強制規定者外)。
十二、聯絡方式
- 一般與檢舉事務:
[email protected] - 個人資料保護事務:
[email protected]